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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步云 陈潜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要着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于不断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切实提高我国农民与农村的富裕程度。“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习近平总书记为推动乡村共同富裕指明了前进方向。相较于传统农村集体经济“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统一,组织形式单一化,经营管理能力薄弱以及社会事业与集体经济难以平衡充分发展”的瓶颈问题,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能够在继承传统农村集体经济优势基础上,以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的方式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并集成为“产权关系更为明晰、‘权责利’更为明确、内部治理结构与利益分享机制更为合理”的创新性优势。新时代新征程,要在明晰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共同富裕价值意蕴的基础上,不断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在高质量发展中取得实质性进展。以物质富足与精神富有相统一的中国式农业现代化全面推进农村农民共同富裕。
价值意蕴:以人民为价值主体,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村共同富裕
中国共产党坚守人民性与现实问题相统一。新时代以来,党中央深刻透视农民切实需要,全面深化农村体制机制改革,支持和引导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建立以农村集体股份合作社为主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体制,农村集体经济焕发新活力。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将为实现农村农民共同富裕提供重要支撑。一方面在城乡开放度扩大和农村资源价值升值的新的历史条件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能够突破原有的封闭发展状态。依托其规模化聚集资源能力更强,运行规范化程度更高,满足外部要素进入要求条件更充分的比较优势,通过股份合作、联合经营、购买政府公共服务、创新与社会组织合作模式等方面的实践探索,能够更有效率地实现集成外部要素和激活内部要素的双重突破,在城乡融合改革全面深化的基础上,为促进农村共同富裕创造有利条件。另一方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具有社区性、公共性的组织特征。在其他营利性经济组织不能或不愿涉足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领域,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能够卓有成效地为政府分忧解难,在改善农村医疗救助、互助养老、生活救济、教育补助、基础设施管护等方面发挥难以替代的重要作用,进而提升农村社区内部公共品供给和服务水平,增加农民群众生产生活过程中的集体信赖和价值认同,助力实现农村农民共同富裕。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能够满足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需求。社会成员的精神生活充实程度、思想境界高尚水平,体现了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质量。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建设中,采取“集体化生产和劳动、集体股份、统筹经营”等多种形式,能够增强广大农民主体性力量,提升农村农民精神生活品质。首先是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以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主体意识。广大农民群众在自觉参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过程中,既带动农村经济整体发展,又提升了个人追求更美好生活的能力和意愿,增强广大农民群众自觉推进共同富裕的主体性力量。其次是满足农民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伴随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壮大,广大农民群众获得了更为丰富的生产生活资料和精神生活资料,在农民群众基本物质生活满足的前提下,为农村整体精神生活水平的提升奠定基础。最后是在新型集体经济推动农村经济多元化和现代化转型的过程中,同时促进农村农民对精神文化生活的主动性追求。新型集体经济带动农业向产业全链条升级,使农民在通过集体合作实现富裕的过程中激发“让劳动本身成为享受”的意识,村庄得以有更大空间实施更多促进自身良性发展的举措。
实践路径:构建“三大机制”,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共有共建共治共享
马克思与恩格斯认为,只有通过“合作生产”,才能使劳动附属于资本的私有制,向自由平等的生产者联合集体所有制转变,进而摆脱贫困。以合作、联合为本质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对马克思与恩格斯关于“合作生产”思想理念的继承与发展,是我国通过“共有共建共治共享”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农村农民共同富裕的根本遵循。
党建引领机制:引导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乡村共同富裕的重要引擎
通过有机融合党组织的“引领功能、服务功能、规范功能”,将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主心骨”作用具体化为农村农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形成乡村共同富裕的整体合力。
一是引领机制。由于农民易被“视野范围局限、创新意识不强、行动下意识受小农心理影响”等因素制约,凭借自身力量难以自觉走上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这就要求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引领村民建构积极的勤奋与创新观念,激发内生动力,加强政策激励,实现农村各主体在空间与情感上的密切联系,增强村民对促进乡村共同富裕的主体意识。二是联系机制。首先,村党组织作为“上下贯通”的战斗堡垒,能够真实反映和传达“村情民意”,实现利益主体之间的信息对称,引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更好履行义务。其次,村党组织作为推动城乡融合的“主心骨”,能够将技术、资金与人才等外部资源与乡村资产、资源与劳务等内部要素有效融合,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乡村共同富裕提供动态资源支持。三是规范机制。一方面,村党组织以“有形之手”的形式,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断完善自身组织结构与制度体系,实现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作的监管,保障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乡村共同富裕过程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另一方面,村干部具备贴近乡邻、熟悉村里大小事务的独特优势,结合道德劝说、说服教育等方式,强化村集体经济组织追求利益最大化的集体理性,引导其走向合作与互助。
利益联结机制:构建新时代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利益共同体的关键链条
在党建引领机制的影响下,农村各主体之间耦合关系不断增强,在经济、组织与情感层面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构成利益联结机制。
一是经济关联。表现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收益分红、劳务报酬、征收补偿等利益分配方式,与村民共享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利益增值,以有效的利益激励,为村民自觉参与集体行动提供外生动力与物质保障,进而推动利益联结机制的可持续运行。二是组织关联。表现为通过村企联合、村村合作以及联合经营等方式,推进村企、村民、村村之间建立利益联结平台。平台一方面利用自身“专业性强、信息渠道广、职能权威”的优势,整合各方资源带动村民共建共富;另一方面为乡村内部、村企之间、村村之间提供沟通桥梁,提升各主体间互信程度,进而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整体性与协同性发展。三是情感关联。表现为企业及村级组织运用以情感为纽带的柔性资源,并在这一过程中逐渐积累主体间的信任,增强乡村利益共同体的情感认同,不仅为利益联结机制实现良序运转提供良好氛围,还有利于接近“帕累托最优”,缩小社会整体贫富差距。
发展成果转换机制:实现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乡村共同富裕的必要条件
乡村利益共同体充分尊重村民价值主体地位,追求农村农民利益最大化,在“共有”基础上,拓展至“共建、共治、共享”多重维度,形成发展成果转换机制。通过发展产业、改善分配与优化治理的方式,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与共同富裕协同发展。
一是扩大产业。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在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向现代化转型的基础上,引进市场竞争机制,以“产村市景”融合为手段,延伸乡村产业链,推动产业结构与市场需求相耦合,以集体资源要素和多样增收机制,赋能乡村产业更高质量发展。二是优化治理。乡村利益共同体突出村民的主体地位,显现出利益聚合与行动协同的优势,一方面加强了村民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信任,使其能够将农村农民共同利益置于优先位置;另一方面,深化了村民对合作、市场、竞争等观念的认知与理解,为推动形成多元竞争、主体协同的乡村“自治”局面提供了社会资本。三是改善分配。在市场竞争下运行和发展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虽然能够充分发展乡村生产力,为促进乡村共同富裕提供强劲动力。但是,要求乡村利益共同体通过创新利益分配机制、完善收益分红体制等方式跨越从“共有”到“共富”的鸿沟,实现乡村共同富裕的理性预期。
(作者陈潜系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福建农林大学研究基地研究员、福建农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陈步云系福建农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本文系福建省新型智库重大研究课题《当前我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新趋势新模式新业态及我省发展战略侧重点研究》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