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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玫在查阅卷宗。新华社记者 黄 伟摄
她是党的二十大代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五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梅玫。
2003年,梅玫考入大渡口区检察院,开始接触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参加工作不久后,一场庭审深深触动了梅玫。当时,涉嫌抢劫的未成年人小何在庭审中失声痛哭:“我不知道这是犯罪,如果知道,我肯定不会去干的。”
在坚持公平正义办案的基础上,能否为未成年人“多做一点”?梅玫说,青少年阶段是人生的“拔节孕穗期”,需要精心引导和栽培,仅仅“就案办案”远远不够,需要做更多的事前预防工作,避免孩子走上犯罪道路,也帮助走错路的孩子回归社会。
为此,从2004年开始,梅玫和同事一起创立了“莎姐”青少年维权岗,探索办案、帮教、预防、保护四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机制,编绘图文并茂的《莎姐讲故事》普法宣传读本,设立“莎姐”热线、“莎姐”信箱、“莎姐”谈心室等,让“莎姐”青少年维权岗成为服务未成年人的“心灵港湾”。
一些未成年人喜欢给梅玫写信,梅玫仔细回复每一封信。梅玫说,每当从信中看到曾经帮教过的孩子的好消息,她就倍感欣慰。
随着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的深入,梅玫意识到,除了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莎姐”的工作触角还可以延伸至受害的未成年人,以及普通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子女。
梅玫还记得,10岁女孩小丽来到“莎姐”谈心室寻求帮助。因为受到犯罪分子不法侵害,这个原本开朗活泼的女孩出现幻觉,并有轻微自闭。梅玫心疼不已,请来心理咨询专家为她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在每次治疗时,梅玫都会给小丽一个鼓励的拥抱。“姐姐,我好喜欢你,爸爸妈妈经常不在家,没人像你这样抱过我,我感到很温暖。”最后一次谈心结束,小丽主动抱住了梅玫。
梅玫说,让“莎姐”成为关爱未成年人、帮助未成年人解决法律问题的知心品牌,一直是她努力的方向。
如今,“莎姐”青少年维权岗从最初的7人小组,扩展到重庆市三级检察院共同参与,416名“莎姐”检察官、1678名来自社会各界的“莎姐”志愿者充实到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队伍中。
“我愿一直都做少年们心中值得信任的‘莎姐’检察官,守护他们向阳而生……”梅玫说。
(据新华社重庆10月6日电 记者周文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