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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始实施,这是中国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一件大事。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顺应社会需要,做了一系列重大修改,将原法条文从72条增加到132条,文字数从6000多字增加到1.6万多字。
此次修订,一大亮点是增加“网络保护”专章。随着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普及,未成年人已经成为重要的使用群体,未成年人的思维观念、行为方式和价值取向等受网络影响日益加深。但互联网内容良莠不齐,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容易受到侵害。虽然已经有民法典、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但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的专门法律,设置“网络保护”专章,有着更加特殊的意义。
线上线下共同保护未成年人。过去主要是对未成年人在现实世界的保护,这是受时代影响而形成的。伴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未成年人面临着个人信息泄露、网络沉迷、网络欺凌等诸多乱象,而自身又无法有效保护自己。网络的特殊性打破了原有的各方责任和边界。因此,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成为必然。在修订过程中,注重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设立专章,更体现了国家保护未成年人不受网络侵害的决心。国家、社会、学校、家庭等责任主体,共同形成了一张未成年人的保护网,线上线下联动,护卫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各个主体齐抓共管。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不单是某一方的责任,也不是某一方能够独立完成的。过去,遇到网络上发生的侵害未成年人事件时,总是出现各方无从着手的问题。各方都可以管,最后可能都管不全,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因此,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了国家、企业、社会、学校和家庭等各方主体在网络保护中的责任,谁也不能逃避,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同时,各负其责并不是相互孤立,而是相伴相生、彼此关联,整体性地构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体系。
发展与保护有机统一。风险不等于伤害,做好网络保护也不能因噎废食,让未成年人远离网络。现在的未成年人可以说是互联网的“原住民”,从出生起互联网就伴随着他们,未来互联网将会对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产生更加深刻的影响。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专设“网络保护”一章,不是为了限制未成年人使用互联网,而是在正确的轨道、范围内合理使用,发挥互联网对未成年人的促进作用,限制其负面影响。例如,鼓励和支持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内容的创作和传播;在网络沉迷防治方面,没有“一刀切”,而是规定由不同行业的网络服务提供者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此次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回应了互联网时代如何保护青少年的社会关切,“网络保护”专章更是细化了措施、明确了责任,未成年人的成长多了一道保护网。法律实施在即,期待各方依据法律切实承担起相应责任,让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张一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