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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任孟山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的报告,中国发表的SCI论文数量已经居于世界第二位,与居首位的美国旗鼓相当。但是,中国SCI论文撤稿数量却远高于美国。
根据统计,2020年1月至7月30日,世界各国撤稿论文总计1143篇,其中,中国388篇,高达34%。2012年至2020年7月,8年期间中国学者被撤稿论文2938篇,平均每年撤稿325篇。
撤稿观察网站标注的撤稿原因多达82种,排在前六位的分别是“出版机构调查”“同行评审虚假”“文章重复”“抄袭”“数据错误”和“图片重复”。近三年中国SCI论文共有1397篇被撤稿,其中因为剽窃所致的撤稿有547篇(39%),由错误所致的撤稿有330篇(24%)。除了上述两个主要原因之外,因为伪造同行评议和作者署名问题导致的撤稿分别是116(8%)和84篇(6%)。
这四个原因中,“错误”或许是客观问题,“作者署名问题”不太容易辨别,但“剽窃”和“伪造同行评议”都是主观性质的,是故意为之,是专门作为,都是很恶劣的行为,两者相加,占到撤稿原因的47%。
为什么会出现如此严重的问题?
从根本上说,SCI论文成为学术评价、职称评定、绩效考核、人才评价、学科评估的核心指标,是科研人员敢于铤而走险的原动力。对此,国家已经在各个层面加以改进,今年2月,教育部、科技部印发《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要求扭转当前科研评价中存在的SCI论文相关指标片面、过度、扭曲使用等现象,规范各类评价工作中SCI论文相关指标的使用。同样在2月,科技部会同财政部研究制订并印发了《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矫正在科技评价中过度看重论文数量多少、影响因子高低,忽视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等“唯论文”的不良导向。
这当然不是说论文不重要,它依然非常重要,论文是国际学术界的硬通货,可以非常直观地证明科研人员的研究能力和研究水平,也体现了一个国家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讲,我国如此巨量的撤稿,是对国家科研声誉的损害,这些失去基本学术诚信的少数人的恶劣行为,让那些恪守学术诚信的科研人员躺枪,跟其一起受到国际社会的指责甚至蔑视。
为什么会出现如此明目张胆的行为?
以现有的机制来看,对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并不是没有惩罚措施,不管是科研院所,还是各个高校,都有相应的办法和规定。问题在于,这种惩罚在绝大多数时候都是非公开的,都是内部处理,个别被社会知晓的,往往都是发酵成为网络舆情事件或者被外部公开举报的,是不得不公开的行为。在惩罚几乎是各单位秘密、连学术共同体都不能获知的情况下,惩罚机制的实际效用和威慑功能都大打折扣。
在这个意义上讲,公开惩罚才能成为杀手锏。通过公开,一方面能够有社会监督,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可以让学术共同体成员都能知晓,大幅度增加其失信成本。以理性主义的正常逻辑推断,凡铤而走险者,必然认真评估过冒险行为的成果收益与受罚成本,成果收益越大,受罚成本越小,自然越是敢于冒险。
公开并不止一种形式,也可以建立科研院所和各个高校之间的惩罚信息共享机制,就像最高检、教育部和公安部最近联合发布的意见,建立教职工入职查询制度,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不得录用有性侵前科者。与此相比,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虽然性质上不一样,但可做借鉴的是,应该建立一套惩罚信息公共机制,让其学术污点不至于换个地方洗白,或者不了了之,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毕竟,这么大的撤稿数量,对整个国家的学术而言,有百害而无一利,既然如此,当然不能听之任之。
(作者系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博导、研究生院副院长)